洪泽县益寿路(建设路-盛世华庭)道路工程(二次)的招标公告

2010-08-05 11:32 来源: 我的钢铁

工程编号hzx201008004

工程名称洪泽县益寿路(建设路-盛世华庭)道路工程(二次)

洪泽县建设局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洪泽县益寿路(建设路-盛世华庭)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洪泽县城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道路、排水工程;

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建设路至盛世华庭北门南半幅路面的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70万元。

8、工程规模:益寿路(人民路-建设路)道路工程总长544.536米,总宽度32米,机动车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米×2,非机动车道4米×2,人行道3.0米×2。雨水管道(Ⅱ级钢筋砼管),管径D300~D1500;污水管道(Ⅱ级钢筋砼管),管径D400~D500。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路至盛世华庭北门南半幅路面,总长度约170米。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⑴、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⑵、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书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员)。

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⑴、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随到随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⑵、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⑶、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⑷、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其他

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2、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2万元到以下的指定账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携带上述银行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账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

开户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户行:洪泽县信用联社

执收单位:建设局质监站

银行帐号:3208290101201000007225

款项:暂存款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⑵、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江苏•洪泽招投标网上公布。

五、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洪泽县建设局(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六、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安滔电话:13305177774

招标人:洪泽县建设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0年8月5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特殊公告[]

洪泽县建设局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洪泽县益寿路(建设路-盛世华庭)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洪泽县城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道路、排水工程;

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建设路至盛世华庭北门南半幅路面的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70万元。

8、工程规模:益寿路(人民路-建设路)道路工程总长544.536米,总宽度32米,机动车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非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机动车道15米,绿化带3米×2,非机动车道4米×2,人行道3.0米×2。雨水管道(Ⅱ级钢筋砼管),管径D300~D1500;污水管道(Ⅱ级钢筋砼管),管径D400~D500。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路至盛世华庭北门南半幅路面,总长度约170米。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

⑴、投标申请人须是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授权委托人须是经备案的专职交易员,若投标申请人未备案的,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否则不予受理。(详见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⑵、投标申请人须经备案后方可参与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书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交易员)。

⑶、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上述资料,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方可接受其报名,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⑴、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随到随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⑵、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⑶、报名、资格预审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⑷、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其他

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2、资格预审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2万元到以下的指定账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携带上述银行汇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账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

开户名:洪泽县收费管理局

开户行:洪泽县信用联社

执收单位:建设局质监站

银行帐号:3208290101201000007225

款项:暂存款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⑴、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⑵、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江苏•洪泽招投标网上公布。

五、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洪泽县建设局(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六、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洪泽招投标网(http://www.hzztb.cn)。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11日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安滔电话:13305177774

招标人:洪泽县建设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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