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高压管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1-03-11 10:22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一.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通州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已经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基本落实。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管线途经通州区刘桥、石港、四安、西亭、金沙、开发区等镇区。

2.项目规模:管线约长36.6KM、钢管D406.4×9.5(其中未端约长1KM无缝钢管D325×10)、设计压力4.0Mpa、钢管材质L360MB双面埋弧螺旋焊钢管(3PE加强级防腐)。

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管材由建设单位采购)。

4.质量标准:符合《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6月26日、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时间:2011年6月30日)

6、投资额:约5000万元。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

暂定四个标段,每标段约9KM,管道安装、土方挖填等,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和GB1。

(3)投标申请人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和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并在有效期内。

(4)2007年以来,投标人具有天然气高压管道(DN400及以上,4.0MPa及以上)施工安装工程20公里及承接工程不少于2项(单独合同)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三项)。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经注册的壹级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07年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天然气高压管道(DN400及以上,4.0MPa及以上)施工安装工程15公里及以上业绩,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4项中的任意三项,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金证明)。

(6)投标申请人具有《企业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

六.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与上述四个标段的投标。

七.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书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a、经办人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d、须提交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e、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F、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

投标申请人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资审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八.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7日9时至11时,地点: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信息大厅[地址:通州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银河路588号]。

九.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含9家),招标人可采用“全数入围法”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抽签法”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如下:从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偏离、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等方面综合评估,选择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十一.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二.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7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三、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7日11:00

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建强联系人:曹锋、吴清荣

联系电话:18962853088联系电话:15962852228、15862798270

地址:通州区碧华西路西端地址:海门市解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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