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站前大道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胶州门站---正阳路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1-06-17 09:08 来源: 我的钢铁网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以下标的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邀请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下述资质的,有能力提供标的和相关服务的法人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市站前大道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胶州门站---正阳路钢管)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0627-QB110409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6月22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906室

6.购买招标文件需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并且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取得:API会标使用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A级)且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提供API会标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至少一次参加过西气东输(含二线)或川气东送或中亚或中哈四个国家级石油天然气输送重点项目,且为双面埋弧焊直缝钢管,管径必须大于或等于DN600,单项工程总长度大于或等于30KM,国标钢级L415(相当于美标钢级X60)以上(提供一份参与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参加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九十个日历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4)条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7月7日9:00—9:30时(北京时间)

8.递交文件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四楼会议室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四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投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172号(软件大厦)906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0973929、0532-85970139

联系人:王雪梅邵延朝

传真:0532-85970139

E-mail:shandongzhaobiao@126.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京路支行

帐号:38030214092100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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