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无缝钢管招标(重招)

2011-07-27 09:10 来源: 我的钢铁网

招标编号:LXGR-WFGG-CZ

开标时间:2011-08-1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800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本招标项目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已由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投(2011)16号文《关于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如下:

标段内容:浙能兰溪发电厂供热改造工程无缝钢管(重招);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若投标人为厂家授权代理商,则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且其所代理的钢管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若投标人为钢管制造厂家,则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元。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厂家授权代理商,则另需提供其所代理钢管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资格未被限制或取消;

(4)无缝钢管制造厂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其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应认证;产品质量和性能必须满足和按照国家GB3087-2008标准执行;

(5)无缝钢管制造厂家应具有A1级压力管道元件(无缝钢管)制造许可证,并具有规格Φ426及以下的无缝钢管一次成型生产设备和规格Φ530及以上热扩设备,以及相应的耐压试验等检测设施,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文件;

(6)无缝钢管制造厂家必须具有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无缝钢管(GB3087)供货销售1000吨及以上业绩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无缝钢管(GB3087)供货销售500吨及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产品相同的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坤

手机:13552725114(节假日)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m81842802@163.com(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单位:中国电力集团设备物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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