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螺旋钢管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HD2011ZB-CL06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螺旋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原定于2011年8月26日开标,但截至开标时间2011年8月26日,报名参加本标段的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螺旋钢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重新公开招标。已经购买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厂商,如继续参加本标段投标,不需要再购买招标文件,但需要进行书面通知以便进行登记。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螺旋钢管采购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二○一一年度技改费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2.2招标范围:
螺旋钢管φ820×10材质:Q235GB/T3091-2001103吨。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供货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5批次,有连续运行3年以上运行经验,质量可靠。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8月26日起至9月2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
售标联系人:方旭联系电话:0991-292858515099538967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4.3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补遗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户:3002030109100003554
行号:102881003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1年9月15日11:0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待定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9月15日11: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待定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及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补遗
关于本次招标的补遗文件将会随时在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澄清联系人:方旭联系电话:1389984484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招标代理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编:830013
联系人:王新河张青龙方旭
手机:135659036191598177727713899844844
电话:0991-29291322928585
传真:0991-292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