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须向中国海关缴纳10%-40%的保证金

2012-05-30 07:46 来源: 我的钢铁网

5月8日,商务部发布的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超超临界不锈钢管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显示: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存在倾销,中国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2012年5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海关税则号是73044110和73044910)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10%-40%的保证金。

附录:

超超临界不锈钢锅炉管有望在新材料领域中率先产业化。

工信部年初出台的《新材料“十二五”规划》中,曾明确指出,“十二五”时期,全国新材料产业预计总产值达2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其中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应主要集中在新材料“十二五”规划中的十项重大工程和100个重点产品目录中,落实到钢铁新材料领域,将主要包括:

(1)以核电蒸发器管Inconel-690(TT)为代表的核电用钢材;

(2)超超临界锅炉大口径厚壁无缝管;

(3)第三代汽车钢;

(4)高温耐蚀钢;

(5)非晶合金带材;

(6)高磁感取向硅钢;

(7)高品质金刚石、超细预合金粉;

(8)等静压石墨。

由于新材料品种种类繁多,因此各个细分的新材料品种产业化必然会有先后,我们判断能够率先产业化的品种必须具备如的条件:(1)国内企业具备生产能力;(2)终端用户使用时,即便出现问题,损失、风险均可控。超超临界不锈钢锅炉管无疑具备这两个条件。

当前国外能生产超超临界不锈钢管的企业全集中在日本和欧盟,因此若日后终裁(预计在2012年9月份之前)对日本、欧盟的超超临界不锈钢锅炉管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将会有助于加速超超临界不锈钢管的国产化进程,并使得超超临界不锈钢管的价格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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