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区万科云鹭湾II-4#地块等燃气中压管道城市管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5-24 08:29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交易登记号:13GC060129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区万科云鹭湾II-4#地块等燃气中压管道城市管网安装工程己由宁波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甬计投[2003]46号、宁燃[2010]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管道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区万科云鹭湾II-4#地块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622户;宁波市北仑大碶坝头路南、中河路东3#居住地块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885户;宁波市金亿文园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90户;宁波市高新区梅虚新城南区SA-12-3地块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52户;宁波市高新区公共租赁房二期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992户;宁波市宝庆寺3#-2地块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建设规模:户内、庭院438户;宁波市高新区梅北二期南北区间规划路(梅虚路-云杉路)中压管道燃气供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东区建设规模约587米;宁波市高新区梅北二期南侧规划路(梅虚路-云杉路)中压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约407米;宁波市镇海区永昌西路(西大河北路-世纪大道)中压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约918米;宁波市慈城高新技术产业区经中路(隆诚路-纬一路)中压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约1177米;宁波市板桥街(大庆南路-人民路)中压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建设规模约410米。

2.2本工程造价约187万元(主材甲供)。

2.3工期要求:户内、庭院管道工期与房产工期一致;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户内、庭院燃气管道安装;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2.5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工程类别:户内、庭院管道为安装二类,道路为市政二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压力管道GB1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安装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3年6月10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第82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投标人开标时若擅自变更所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则做废标处理。

3.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有未能解锁的,在技术标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电子告示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徐晓东、欧子鹤

电话:0574-27707127、0574-27707132

传真:0574-277071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曙光路84号(大院内)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荣、梁宏涛

电话:0574-87299183

传真:0574-87293656

监管单位: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8718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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