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3年热网建设管材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3-10-12 08:33 来源: 我的钢铁网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13年热网建设管材项目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1日、12日、14日、15日、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3:00至16:30。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405室

一、项目编号:DYETDZZC2013-68#

二、招标内容:管材选用聚氨脂泡沫预制直埋保温管,外部保护层为高密度聚乙烯,内部钢管Φ57~Φ159为无缝钢管(执行标准GB/T8163-2008),材质20#钢。保温层厚度及保护层厚度分别为Φ57~30mm~3.0mm、Φ76~30mm~3.0mm、Φ89~32.5mm~3.0mm、Φ108~39.8mm~3.2mm、Φ133~39mm~3.5mm、Φ159~41.6mm~3.9mm。φ108×4.8无缝保温钢管,数量3845.29米;φ159×6无缝保温钢管,数量386.78米;φ133×4.5无缝保温钢管,数量594.57米。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总投资约7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业绩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具有专业技术力量和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405室)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原件: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所提交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

2、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及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3、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女士孙女士

电话:0546-83335571358943573015166275328

传真:0546-8333557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日报405室。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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