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江新城配套给水管网敷设工程球墨铸铁给水管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3-12-18 08:43 来源: 我的钢铁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西江新城配套给水管网敷设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核准项目编号明发改资【2009】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高明区西江新城配套给水管网敷设工程管材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具体包括球墨铸铁给水管及相关配件的制造、采购和供货,以及后续的验收、质保期服务等。

2.3招标范围:高明区西江新城配套给水管网敷设工程管材采购。本次招标以球墨铸铁给水管管材为主材料,具体详见项目清单。

2.4投标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标段

采购内容:球墨铸铁给水管

技术需求及数量: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投标最高限价(元):¥1,457,528.00元

中标家数 :1

标段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3.1.2所投主材料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1.3投标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在中国大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同类项目是指供货的材质相同、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0万元(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若不是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投标人须获得主材料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在本次投标中的唯一授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

3.4.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4.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近3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7日14时30分至2013年12月24日11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报名。

报名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带齐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区域代理商)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于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海广场1905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证明文件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

8.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其他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佛发改招【2013】11号文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连同评标结果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42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邮编:528000邮编:528000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757-83367759电话:0757-88023486、13630146416

传真:0757-83367759传真:0757-88023555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