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道环网工程施工标招标通知

2014-03-11 09:04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一、大丰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道环网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道环网工程施工标

(2)工程地点:大丰市行政区域内,详细工程地点:白驹—刘庄、西团—小海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逾期完工按50000元/天计违约金

(4)建设规模:施工标合同估算金额约505万元

(5)本工程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本工程PE管材、阀门、法兰片、伸缩器、钢管、铸铁井盖等材料采用甲供方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施工机械、施工用周转材料均由中标人自带,其中PE管施工专用工具熔接机须满足φ500PE管的熔接要求

(7)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自筹

(9)本工程施工沿线全长约24.5KM(其中白驹—刘庄施工段长约9KM、西团—小海施工段长约15.5KM),工程施工全线经过(但不限于)街道、农田、部分河道、沟渠,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给水管管道铺设、顶管、拉管等,工程实施时中标人自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调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支付各类补偿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将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除实物工程量按实调整外,其余项目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如因中标人协调不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招标人将按约定的标准计算工期违约金,如逾期完工拖延时间超过5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中标单位已经完成的工程不予计算工程价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五、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金额

1

大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道环网工程施工标

供水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05万元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09年1月10日以后完成的管径≥500mm的主管道供水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施工合同工作内容中的管径≥500mm的供水管道施工长度不少于10KM,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至少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09年1月10日以后完成的管径≥500mm的供水管道施工长度不少于10KM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或区域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至少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管径、管道施工长度,则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其他能够体现管径、管道施工长度的该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自行证明的文件资料无效)。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3年7月份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企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7)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注: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5)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投标报名:凡具备承担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时间内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4年3月10日8时30分至2014年3月14日18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14日

(2)领取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九、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

2、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fzbcg.gov.cn。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大丰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市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15-8352565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系人:周正华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2014年3月10日

本文来自中国塑料管道信息网:http://www.cppipe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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