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04-02 09:03 来源: 我的钢铁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重新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3]3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德感至双福输水管道工程材料采购(重新第二次招标)

2.2工程地点:德感水厂至双福滴水岩加压站

2.3工程规模:该项目全长18公里。其中德感水厂至高石坎加压站安装DN1000*10型钢管,长7.5公里;高石坎至双福滴水岩加压站安装DN800*10型钢管,长10.5公里。具体技术指标按行业管理规定执行。本次招标估算价2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具体采购材料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200万元以上(若为联合体,双方均应达到注册资金12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具有检测资质的部门出具的能够输送自来水(或饮用水)介质的卫生质量检测报告(仅指内防腐涂层的检测);

3.2你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管材企业为牵头人,与阀门企业组成联合体。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明确约定在投标及中标后各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时的合同格式应按法律上可以约束联合体各方的方式签署,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被授权的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各方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承担义务和责任,接受指令,并依据联合体合同确定的账户接受款项,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在本招标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⑥.本项目所有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资料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建设工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jiangjin.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自来水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镇

邮编:402260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8323128786

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3)61069789

传真:(023)6106978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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