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4-10-21 08:27 来源: 我的钢铁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14〕27、28、35-57、62-72、75-80、83-88、96-100、105-119、151、153、156、157、159、16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666号文下达了巴马瑶族自治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2673.91万元,项目法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4〕47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及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各乡镇村饮水点。

交货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各乡镇村饮水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包括国标热镀锌钢管、PE100级给水管、二氧化氯消毒器等,分三个标段,具体为Ⅰ标段:DN20国标热镀锌钢管20196m、DN25国标热镀锌钢管49932m、DN32国标热镀锌钢管36414m、DN40国标热镀锌钢管8868m,DN50国标热镀锌钢管9438m、DN65国标热镀锌钢管1524m、DN80国标热镀锌钢管1248m,Ⅰ标段合同价估算约259万元;Ⅱ标段:De32(1.6Mpa)PE100级给水管20638m、De40(1.6Mpa)PE100级给水管28072m、De50(1.6Mpa)PE100级给水管1560m,Ⅱ标段合同价估算约57万元;Ⅲ标段:二氧化氯消毒器(正压,日消毒能力5-200吨)7台,二氧化氯消毒器(负压,日消毒能力5-200吨)44台,Ⅲ标段合同价估算约31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费用和保管费用。本项目热镀锌钢管和PE塑料管仅采购货物,不包括安装;二氧化氯消毒器包括货物采购和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Ⅰ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热镀锌钢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PE管的生产厂商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具有省级PE管材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和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Ⅲ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一体化净水器及消毒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消毒设备持有由省级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具有各个标段对应所采购货物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5.3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的顺序。针对单个标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5.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4日至30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姓名:小蒋小谭,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⑸《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年11月18日9时30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地址: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26号

邮编:547500

联系人:黄敏

电话:13768286509

传真:0778-6218068

开户银行:巴马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巴马县财政局归集户

账号:73661201010020209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同德路二巷28号二楼(市住建局对面)

邮编:547000

联系人:唐冬梅

电话:0778-2119188

传真:0778-2119188

E-mail:1253708186@qq.com

网址:www.gxdxzj.com

开户银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业储蓄所

开户名称: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账号:70501201010112922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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