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2015-02-03 08:45 来源: 我的钢铁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给水管道工程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14]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015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泰新路新甫段,起点为205国道和新安路交叉口,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翟镇界桩号为K2+911。

2.3项目概况:给水主管道总长度2986.40米,其中球墨铸铁管2946.40米,西周河两侧立管及合口碰头处采用钢管,钢管长度为40米。分支PE200给水管278.10米,PE100给水管156米,工程辅助内容DN500新旧管合头1处,DN200新旧管合头4处,DN100新旧管合头8处,末端法兰堵板1处,消防栓带阀门及阀门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不含管道、管件等主材)。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从205国道起(桩号为K0+000)至西周河桥西头(桩号为K1+400),道路长度约1400米;二标段为从西周河桥西头(桩号为K1+400)至翟镇界(桩号K2+911),道路长度约1511米。

2.8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707612.78元,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346963.90元,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360648.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报二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标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新泰市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市外进新企业须由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分别出具)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0538-7257356

邮箱:xtjyzxcq@163.com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556号

联系人:李荣春

电话:139538366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279号(东都宾馆一楼大厅西写字间)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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