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施工)辰永路(财院北路—支路一)给水管道工程招标通知
报建编号:1211304020140249
招标备案号:1200201505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5]0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永路(财院北路—支路一)给水管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津建计审[2014]17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37896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通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辰永路(财院北路—支路一)给水管道工程,铺设DN300给水管道,总长约1520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辰永路(财院北路—支路一)给水管道工程,新建2条DN300给水管道长约1520米,最大管径为D300,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本标段总投资约为:174.4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2015年06月06日至2015年07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5月12日至2015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308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振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丽丽电话:58595651
传真:5859565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通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38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雨春电话:58595670
传真:58595670
日期: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