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16-10-24 09:01 来源:我的钢铁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RHG2016G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106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兴街26号

联系方式:黄站长0778-6211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0778-2106111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城东新区“俊蒙、东方半岛、公务圈”第一幢 B单元5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RHG2016G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河池市水利局以河水技[2016]19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5〕230号)文下达了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投资计划650万元,项目法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6〕58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巴马县那桃乡境内

建设规模:I标段: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490.08万元;II标段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合同估算价112.71万元。

I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11    26 日,完工日期为  2017 01   25 日,计划工期   60 天(日历日) 。

II标段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II标段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费用和保管费用。

招标范围:广西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管材采购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I标段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II标段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招标内容:

I标段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1、竹坡山塘:修建大坝,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总长54m,坝顶高程391.00m,最大坝高2m。2、修建缆车式取水泵站:大坝左岸上游新建泵房尺寸为5.0m×5.0m×3.1m;内设牵引设备,沿岸边向下修建坡道并敷设钢轨,泵车随水位变化沿轨道升降抽水。3、水处理系统:净化设备采用重力式无阀滤池,设计流量62.5m³/h;尺寸为5.65m×2.9m×5.85m。4、清水池:清水池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尺寸为16.5m×8.5m,高3.5m,有效容积400m³。5输配水管网工程。6、厂区建筑物工程:新建生产用房83㎡,管理用房62㎡。(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II标段巴马县那桃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包括:DN200镀锌管(壁厚6mm)、DN150热镀锌钢管(壁厚4.5mm)、DN100热镀锌钢管(壁厚4.0mm)、DN65热镀锌钢管(壁厚4.0mm)、DN50热镀锌钢管(壁厚3.8mm)。(详见采购清单)。

3. I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

格;具有资质等级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Ⅰ标段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Ⅱ标段用综合评分法。

3.6.5 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Ⅱ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热镀锌钢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4.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4.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3年~2015年)具有镀锌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4.5其它要求:

4.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原件备查。(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4.5.2招标人约定: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4.5.3 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4.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Ⅰ标段用两阶段评标法评标、Ⅱ标段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 10 月 27 日至2016年  11 月 2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市政府左侧)。

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

Ⅰ标段:(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Ⅰ标段”,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Ⅰ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Ⅱ标段:(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Ⅱ标段”,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Ⅱ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到达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定于2016  11     5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00 时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市政府左侧)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兴街26号

邮 编:547200

联系人:黄站长

电 话:0778-6211306

传 真:0778-62113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城东新区“俊蒙、东方半岛、公务圈”第一幢 B单元502号

邮 编:547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78-2106111  传 真:0778-225608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责任编辑:陈远霞0791-88385198
资讯监督:李凯0791-883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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