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8-09-21 09:01 来源:我的钢铁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根据立项批文:阳发改行审【2018】1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进行EPC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二、 招标人: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02982 

地址:阳山县江英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5662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水务局

投诉电话:0763-3941780

三、 建设地点:阳山县江英镇;

四、 项目概况:拟在沙坝水库水厂开始接水,主管线长约18km,前11km采用直径250mm镀锌钢管,后7km采用直径200mm镀锌钢管;主管途经岩洞村的邓屋、李屋、刘屋、大湾坪村小组后,沿880乡道直到英阳村的下田心村小组,再沿环镇路至江英村莲塘村小组,再沿890乡道至黄牛岭为末端;解决主管线沿途岩洞村的邓屋、李屋、刘屋、大湾坪、新立、西牛、寨背、岩口和英阳村的大落、新屋、牛洞落、寨狗落、下田心等村庄用水问题;在黄牛岭890乡道边修建一个300立方米的高位压力蓄水池;从蓄水池采用直径150mm镀锌钢管为主管线接水至江英村(圩镇)和大桥村,解决这两个行政村的所有村庄用水问题;所有需要解决用水的村庄均以镀锌钢管接到村边,管径根据村庄的用水量而定。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和资金来源:

(1)招标范围:拟在沙坝水库水厂开始接水,主管线长约18km,前11km采用直径250mm镀锌钢管,后7km采用直径200mm镀锌钢管;主管途经岩洞村的邓屋、李屋、刘屋、大湾坪村小组后,沿880乡道直到英阳村的下田心村小组,再沿环镇路至江英村莲塘村小组,再沿890乡道至黄牛岭为末端;解决主管线沿途岩洞村的邓屋、李屋、刘屋、大湾坪、新立、西牛、寨背、岩口和英阳村的大落、新屋、牛洞落、寨狗落、下田心等村庄用水问题;在黄牛岭890乡道边修建一个300立方米的高位压力蓄水池;从蓄水池采用直径150mm镀锌钢管为主管线接水至江英村(圩镇)和大桥村,解决这两个行政村的所有村庄用水问题;所有需要解决用水的村庄均以镀锌钢管接到村边,管径根据村庄的用水量而定。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地质勘测、初步设计报告、概算、附图、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和质保期维护等。具体建设范围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032.3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4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992.3

万元)。

(3)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 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

2.1.1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1.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1.3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2.2施工资质:

2.2.1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2.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2.4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2)2.2.4项的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2.1.3项设计单位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 http://113.108.219.52/GDCredit/Default.aspx?typeid=8)公布的诚信等级网上截图时间为准。

3、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固定投标员)

4、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

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1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且须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5.1.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5.1.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1.4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固定投标员)

7、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担保(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8、因本项目施工工期短,施工内容较多,为确保项目顺利完工。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人员须带上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按各自分工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及诚信等级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符合附件四现场踏勘人员资格要求)。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三”,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形式评审标准条件或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或响应性评审标准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三、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和出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3102982

地 址:阳山县江英镇

十五、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潜在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阳山县江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签到开始时间 签到结束时间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
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YSJSSL2018-33
2018-09-19 08:30 2018-10-11 08:30
2018-09-19 08:30 2018-09-29 08:30
2018-10-11 08:30 2018-10-11 08:30
2018-10-12 09:00 2018-10-12 10:00
2018-10-12 09:00 2018-10-12 10:00
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4420002018091703YS
2018-10-12 09:00 阳山-开 标 一 室
2018-10-12 10:30 阳山-评 标 一 室
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文件清单 序号 招标文件 操作
1 招标文件 下载《江英镇镇村供水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文件20180918挂网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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