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采购项目(2020-2022)(第二次)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采购项目(2020-2022)(第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C2020(GM)XZ0063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采购项目(2020-2022)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编号:2020-440608-45-03-06236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三期工程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采购项目(2020-2022)(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
钢管采购: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钢管材质L245M,3PE加强级防腐),采购规格数量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 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钢管材质L245M,3PE加强级防腐) |
D406.4×7.9mm |
L245M GB/T9711-2017 |
米 |
13800.00 |
2 |
D323.9×7.9 mm |
米 |
1200.00 |
||
3 |
D219.1×6.4mm |
米 |
1200.00 |
||
注:以上各规格产品采购数量为参考数量,招标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调整各规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但结算总价不超过中标价的+25%。 |
2.3 招标控制价:9565521.42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总价,否则投标无效。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随工程进度分批供货(实际采购数量为此供货期限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订货单数量)。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范围内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
4.1.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包括制造商销售公司的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本项目钢管制造商(或制造商销售公司)的相关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包括钢管供应单位的供货授权、关于本项目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的投标授权,且有钢管生产厂家致招标人的“关于本项目钢管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个钢管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否则该制造商或者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授权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2级或A1级)和(防腐管道元件AX级)。
4.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2.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2.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2.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 年10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11月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年11月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16号邮政综合楼七楼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
邮 编:528500 |
邮 编:528500 |
联系人:苏元龙 |
联 系 人:谭绮露 |
电话:0757-89998131 |
电 话:0757-88630279 |
传 真:/ |
传 真:0757-836226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
2020年10月13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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