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杉书院住宅小区工程
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的 泗阳县杉书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已经 泗发改核【 2018 】 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泗阳县杉书院住宅小区院内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泗阳县意杨大道北侧、金桂路西侧
1.2 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82180.95 ㎡,约 123.27 亩;总建筑面积为 168525.39 ㎡。项目总投资约 80892.14 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 1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如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竣工结 ( 决)算审核未完成则至工程竣工结 ( 决)算审核结束为止】。
( 2 )计划监理时间: 18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80% 付合同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付齐全付至合同价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付至结算价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 1 )泗阳县杉书院住宅小区院内配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包括室外附属配套、杉书院智能化、强电、室外消防系统 、给排水(最大管直为 600mm )、绿化、太阳能热水器等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总造价约 5100 万元。其中绿化投资额约 1300 万元。
( 2 )工程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项目竣工结 ( 决)算审核价的 1% 。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4.3 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总监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 万元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 08:30 至 2021 年 06 月 21 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3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3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06 月 25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 号“便民方舟” 2 号楼 11 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 、异议受理
8.1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18261118216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527-85278110 。
8.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城南新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宿迁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系人:
姬晓翔
联系人:
吴美霞
电 话:
18261118216
电 话:
13951393023 0527-80703117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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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700
邮 编:
223700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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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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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06 月 11 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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