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主城区平海路、虎殿路沿线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1-07-14 15:16 来源:百年建筑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 年苏州市主城区平海路、虎殿路沿线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 EPC ) (项目名称)已由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姑苏发投( 2021 ) 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1 年苏州市主城区平海路、虎殿路沿线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 EPC )(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苏州市主城区平海路、虎殿路沿线。

2.1.2 建设规模: 改造涉绿面积约 44 万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9381 万元

2.1.4 总期限要求: 122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1 年 09 月 01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10 月 0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无

2.2 招标范围: 2021 年苏州市主城区平海路、虎殿路沿线绿化和景观提升工程( EPC )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或者 [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b 、施工资质要求: /

( 2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业绩要求:

( 1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B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C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B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C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 5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 2 )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 )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4 )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5 )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 6 )本次招标拒绝苏清办 [2021]5 号文通知中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单位及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 7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 2019 〕 50 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

( 8 )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市承接业务的,参加投标前需登录“苏州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 9 )本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

( 10 )按照苏住建建( 2019 ) 50 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家的,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 7 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 7 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 7 家时,将降低类似业绩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3.5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 、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如有)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上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的,按照学历证专业认定;学历证颁发时间晚于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按照评审表上的专业认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1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1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15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绿化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 510 号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 号新天翔广场 A 座 1206 室

邮 编: 215001 邮 编: 215021

联 系 人: 王牧 联 系 人: 蔡翔宇

电 话: 0512-65260753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16464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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