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招标公告

2021-07-26 17:09 来源:百年建筑网 更多历史数据,上钢联数据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哈产采(2021)第332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哈产采(2021)第332号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3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1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

七、其他公告内容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哈产采( 2021)第33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 ”已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

2.2 项目 地点: 哈尔滨市 友谊东路 117号,华能公司热源厂院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2021年度供热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类等项目-热源厂一期2#炉水冷壁、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EPC工程。

2.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 5服务期: 一期 2#炉水冷壁11月10日前完成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三期4#炉空气预热器11月7日前完成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 设计、 成品包装、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 及 调试 等包含的所有内容 。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交货地点: 哈尔滨市 友谊东路 117号,华能公司热源厂院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 招标控制价 为: 10,566,991.13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 独立或 组成 联合体双方的企业 ) 具备:

( a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锅炉制造 --锅炉 A级资质 。

( b ) 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或 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1级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4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双方 的企业 )近 5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锅炉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2021年03月至2021年0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近 5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至少一项造价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类似锅炉工程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

3.6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需要提供本单位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要求,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是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本人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rbggzy.org.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1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至 202 1 年 07 月 30 日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www.hrbggzy.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报名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以及 chenyizhaobiao@163.com 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 须由联合体牵头人 进行报名注册 、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 完成系统线上的全部操作。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准备和参加 投标 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标书款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交纳无效,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21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一号门阳光大厅右侧服务台(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对面),联系人:徐女士,18004607349。

因疫情期间人员不得聚集,请各投标人代表在 0 9 时 30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为202 1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 00分 。

7.2开标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hrbggzy.or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hljcygl.com)上发布。

9.其他

9.1 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 、 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 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2 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 、 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网查询 , 承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2021年 07 月 31 日 10 :00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服务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受托方 :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 话: 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004607349

传 真: 0451-84348303

邮 箱: chenyizhaobiao@163.com

邮政编码: 1500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1800460734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联系人: 徐女士、吕女士

电话: 4006998787-3(招标三部)18004607349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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